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康军等7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康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0037济南海科电气有限公司2张孝楼复员转业退役军人371202********6856济南市莱芜农高区孝楼食品加工店3崔承忠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1570济南市莱芜区崔承忠肥料经营部4朱向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5714济南市莱芜区诚意农副产品购销中心5马兴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0337山东正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亓才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418济南市莱芜区鑫荣再生资源回收站7魏媛返乡创业农民工371202********2622莱芜兴顺工贸有限公司公示日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