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关于做好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菏工信字〔2023〕68号)、《关于印发<曹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曹政发〔2020〕12号)、《关于做好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曹工信字〔2023〕21号)等通知要求,对我县4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550家占地3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2022年度指标进行了综合评价,经县政府批准,现公示评价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9月5日至9月12日,如对综合评价结果存在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与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城投集团544室电话:7956628附件:1.曹县2022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2.曹县2022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