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引导企业(组织)不断追求卓越经营绩效,根据《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3年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原则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施工、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组织),以及在“品字标”品牌建设及“亩均论英雄”改革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质量奖遵循自愿原则,二、申报基本条件组织申报的基本条件包括:(一)在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1年并取得明显成效,近1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区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三、申报材料(一)《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质量奖申报表》(附件1)企业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企业应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其中(一)、(二)、(三)项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一张)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将申报材料递交至高新区(滨江)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滨江)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9月5日附件1:申报表.doc附件2: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