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宁社险管稽通字〔2023〕0228号<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南京黎明服装厂)南京黎明服装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决定于2023年8月23日后对孙顺忠投诉你单位在1992年1月至1992年6月期间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宜进行稽核,本通知于2020年8月25日邮寄被退回,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本中心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504室)领取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公告送达5个工作日后,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我中心将向你单位下达《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结果告知书》,点击下载:宁社险管稽通字〔2023〕0228号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