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根据《南通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通工信发〔2020〕173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3年南通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请各县市区聚焦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此次申请认定南通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见附件1):企业应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企业技术中心在申报截止日一年内(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0日期间)未发生下列情况: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请各县市区工信局(经发局)指导企业按照《申报材料格式》编制申报材料,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以及企业近1年内是否有涉税、走私、环境违法、严重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初审打分,在线注册并提交“南通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评价数据表”两项材料,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行文推荐上报市工信局,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三、上报要求1.各地请于10月10日前将推荐行文、推荐申报情况汇总表及附表(附件2)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并按照《南通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附件1)装订成册,3.请各地工信部门将推荐行文扫描件、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企业申报材料pdf和评价数据表excel电子版(附件3)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附件:1.申报材料编制格式及相关要求2.2023年申报南通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情况汇总表3.南通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9月4日124号(技术创新)关于组织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