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精神,现对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岛明珠物业服务中心(1人)、龙门县百年达美容美发中心福祥店(1人)、惠州市红色驿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人)、惠州市华盛源机电有限公司(1人)、惠州市纽盈服装配件有限公司(1人)、惠州市纳瑞永达实业有限公司(1人)拟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和一般性岗位补贴,经企业申请和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这6家企业符合招用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和一般性岗位补贴的条件,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申请企业及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52-7872261),附:2023年上半年招用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和一般性岗位补贴花名册(新增人员)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4日2023年上半年招用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和一般性岗位补贴花名册(新增人员)填表单位(盖章):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序号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社保补贴金额(元)岗位补贴金额(元)合计补贴金额(元)备注1温美兰女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岛明珠物业服务中心4782.7812005982.78补贴年份:2023年上半年2石慧坤女龙门县百年达美容美发中心福祥店4698.5212005898.52补贴年份:2023年上半年3陈梅清女惠州市红色驿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4018.3610005018.36补贴年份:2023年2月至6月4杨振华男惠州市华盛源机电有限公司3900.9110004900.91补贴年份:2023年2月至6月5张道欢女惠州市纽盈服装配件有限公司3171.948003971.94补贴年份:2023年3月至6月6王水房男惠州市纳瑞永达实业有限公司4721.0812005921.08补贴年份:2023年上半年合计25293.5964003169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