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管理工作的通知》(京人社督字〔2023〕1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基金安全,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计划由劳动关系科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渠道信息,具体如下:受理内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反映机构、单位、个人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情形的行为,举报人应当提供被举报人的名称(姓名)和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线索,尽可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倡举报人实名举报、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受理部门:劳动关系科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8:00(5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30(10月1日-4月30日)现场举报:平谷区新平东路3号人力社保局北大厅信访接待室通讯地址:平谷区新平东路3号人力社保局北大厅信访接待室邮政编码:101200联系电话:010-89987044特此公告,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