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财政局、鞍山市农业农村局、鞍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要求,区委组织部联合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千山区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经村级申请、镇(街)审核,以及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三部门联审,经过10天的公示,未接到任何异议,现对鞍山市千山区2023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拟立项目情况进行公告(具体项目见附件),公告期自2023年9月4日起至2023年9月13日止,联系方式:鞍山市千山区农业农村局,0412-2325315联系地址:鞍海路28号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附件:千山区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拟立项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