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南京片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南京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3〕19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国(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石化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新区职称办〔2023〕19号)文件要求,经南京江北新区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确认向珏贻等89名同志具备2023年度中国(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石化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评条件,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联系电话:025-88020965联系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A319室附件:2023年度中国(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石化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评人员名单南京江北新区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