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景德镇市有关开发区设立和调区的请示(赣发改开发区〔2023〕568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同意在景德镇市昌江区设立省级产业园,定名为昌江产业园,实行现行省级开发区政策,二、同意景德镇陶瓷工业园调区,三、昌江产业园批准面积为266.53公顷,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批准面积由646.41公顷调整为636.78公顷,四、昌江产业园和景德镇陶瓷工业园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有关要求,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统筹推进城市和开发区规划、建设、治理,增强开发区综合功能,六、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昌江产业园和景德镇陶瓷工业园的指导服务和跟踪问效,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