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沙溪镇受理的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个单位予以公示,公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4号联系电话:0760-87393235附件: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单(批次号:A124420112300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2023年9月4日附件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单(批次号:A1244201123008)序号申请单位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元)备注1中山市福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0元/人(3人以内)、3000元/人(4-11人)1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