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部属单位拟接收留学回国人员3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接收对象及报名条件(一)接收对象,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二、接收程序(一)报名,接收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接收计划比例低于3:1的,可取消该岗位接收计划,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通过笔试等方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全部面试人员需参加有关心理素质测评,参加面试人数与接收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综合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接收人员,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政策咨询电话:010-61965263附件:1.财政部在京部属单位2023年接收留学回国人员计划表2.财政部在京部属单位2023年接收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表3.科研成果一览表财政部人事教育司2023年3月8日附件下载:附件1:财政部在京部属单位2023年接收留学回国人员计划表.pdf附件2:财政部在京部属单位2023年接收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表.xlsx附件3:科研成果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