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现开展首批“日照老字号”认定工作,可申报“日照老字号”:(一)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二、申报材料申报“日照老字号”,(三)相关申报材料,三、申报及认定程序(一)企业申报,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认真准备有关材料,申报单位于2023年9月20日前向注册地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全套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档案管理等部门,提出拟认定的“日照老字号”名单,市商务局在官方网站对拟认定的“日照老字号”进行公示,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日照老字号”认定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日照老字号”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实地调研,附件1:首批“日照老字号”认定咨询电话.doc附件2.日照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doc附件3.“日照老字号”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