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层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现将苏州市住建局转发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3〕401号)层转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项目于9月22日前做好申报工作,联系电话:51536518联系邮箱:zjjaqsc@mail.changshu.gov.cn附件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