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鲁财农整指〔2022〕28号)文件,为增强农业发展新动能,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全面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质量和运营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沂源县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源农字〔2022〕111号)文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实施主体项目完成后,第三方对其进行了验收,现根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止,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监督电话:70508007050823附件:沂源县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奖补明细表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