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为四川吉利学院,项目于2022年12月6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10118202231143号),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方案局部调整,对建筑外轮廓进行局部调整,调整方案满足规划条件,调整后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变,现予公告征求意见,如依法主张与建设单位本次调整有利害关系的,可于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9日),向本局(成都东部新区未来设计艺术中心A座6楼)及四川省简阳市公证处(简阳市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提出书面意见,附注:本次公告仅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不代表行政许可决定,附件材料仅供本次公示解释说明使用,附件:1、原批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2、拟调整方案总平面图东部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2023年8月30日(联系人:公园城市建设局张老师,联系电话:028-27028736)附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2:总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