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好本地区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有关申报工作,各区推荐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分别不超过2个和1个,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项目类别以及推荐优先顺序填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将项目申报纸质资料一式5份以及推荐汇总表1份,加盖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公章后于8月29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28日(联系人: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83995428,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83036265,佛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328261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82282630)附件.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212号).doc下载附件.附件2:公共服务平台使用说明.pdf下载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