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延边老字号认定及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弘扬延边州老字号传统文化,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参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吉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我局起草了《延边老字号认定及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通过邮箱反馈延边州商务局,联系人:金香兰电话:0433-2822197邮箱:77801204@qq.com附件:1.延边老字号认定及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延边老字号认定及保护办法.docx2.延边老字号标识延边老字号标识征求意见稿.pdf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商务局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