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高新区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鼓励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青高新管〔2022〕13号)(以下简《政策》)和《关于印发<青岛高新区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鼓励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青高新经发〔2022〕177号),具体通知要求如下:一、申报项目1.第四条鼓励企业升规纳统(政策热线:张鑫,82020765)3.第六条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政策热线:甄德存,68686559)4.第七条全面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政策热线:甄德存,68686559)5.第八条鼓励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政策热线:郝永魁,68686559)6.第九条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政策热线:郝永魁,68686559)7.第十三条鼓励工业互联网生态建设(政策热线:甄德存,68686559)8.第十四条鼓励企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政策热线:甄德存,68686559)9.第十六条支持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建设(政策热线:甄德存,高新区经济发展部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三、相关工作要求1.申报补助的企业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虚报材料,取消其三年内相关优惠政策的申报资格,其中A类和B类企业获得的扶持资金按照100%给予拨付,3.本政策由高新区管委经济发展部负责解释,高新区经济发展部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