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设定依据《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对象:对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身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等办理流程: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由所在学校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离校的高校毕业生由本人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27号窗口办理电话:0431-82324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