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附件: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年8月28日附件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提高培训质量,是指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的,聚焦高质量发展、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形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管理、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属地管理、各培训机构依规实施的工作格局,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负责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归口管理,第八条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专业培训机构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第三章机构管理第九条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保证教学质量,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开展行业专业培训的机构严格审核把关,工作总结应包含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培训数量、培训质量和效果评价情况、学员满意度情况、考试测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五条为提高培训质量,培训机构对培训质量负直接责任,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培训教学管理情况、软硬件建设情况、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