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强镇)的通知感德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6号)文件,批复我县感德镇创建2023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安溪县感德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安农综〔2023〕号)和项目实施方案,确保专款专用,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强镇)任务清单2.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强镇)绩效目标表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强镇)任务清单县(市、区)创建乡镇任务清单补助资金(万元)安溪县感德镇创建农业产业强镇300附件2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强镇)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农业产业强镇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331省农业农村厅补助区域安溪县感德镇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0万元其他资金0总体目标围绕铁观音主导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建设,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项目单位区域目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建设农业产业强镇个数反映产业强镇建设数量安溪县感德镇建设1个产业强镇质量指标承担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质量)事故反映生产(质量)情况无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2023年全国农业产业强镇补助标准反映补助标准300万元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投入到强镇主导产业发展的各类资金反映各类资金参与产业强镇建设情况≥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三倍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新型经营主体对项目实施效果满意度反映主体对项目的满意情况≥90%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3年8月29日印发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强镇)的通知感德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6号)文件,批复我县感德镇创建2023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安溪县感德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安农综〔2023〕号)和项目实施方案,确保专款专用,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强镇)任务清单2.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强镇)绩效目标表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强镇)任务清单县(市、区)创建乡镇任务清单补助资金(万元)安溪县感德镇创建农业产业强镇300附件2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强镇)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农业产业强镇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331省农业农村厅补助区域安溪县感德镇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0万元其他资金0总体目标围绕铁观音主导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建设,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项目单位区域目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建设农业产业强镇个数反映产业强镇建设数量安溪县感德镇建设1个产业强镇质量指标承担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质量)事故反映生产(质量)情况无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2023年全国农业产业强镇补助标准反映补助标准300万元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投入到强镇主导产业发展的各类资金反映各类资金参与产业强镇建设情况≥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三倍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新型经营主体对项目实施效果满意度反映主体对项目的满意情况≥90%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3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