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财政分类给予金融机构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级财政给予金融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级财政给予单户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四)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市级财政按照企业当年实际融资额的0.1‰给予单户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助,市级财政给予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贷款贴息,市级财政给予单户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风险补助,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四、促进直接融资发展(九)支持企业股权融资,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绵阳市中心支行、绵阳银保监分局)(十二)开展企业应急转贷,(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十三)支持基金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本政策自2023年8月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