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2年底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商投资重点产业、外商投资设立总部及新设外资研发中心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外资重点产业企业、外资总部2021年度营业收入奖励、高管人员奖励(2021年营业收入对应的奖励)等支持政策的申报工作,现拟开展外资重点产业企业、外资总部2022年度营业收入奖励、高管人员奖励(2022年营业收入对应的奖励)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符合上述《实施细则》(可在市商务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中奖励和补助标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外资总部,具体项目包括:1、2022年度重点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奖励、高管人员奖励,2022年度总部营业收入奖励、总部高管人员奖励(2022年营业收入对应的奖励),申请支持资金的企业按照《实施细则》中申报材料要求,各先导区、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通过初审的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会同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三、工作要求(一)申报企业应按本通知和相关实施细则要求,(二)各先导区、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开展申报,并将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和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光盘各两份)送至市商务局,(三)各地区开展初审时应审查资金申报企业近三年来是否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四)各先导区、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对资金审核、使用、监督和绩效承担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