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现将《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入库(需在评价系统填报):(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评价工作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中进行,注册成功的企业可进入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可提交《信息表》,评价机构通过“评价工作系统”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客观形式审查,三、评价工作时间安排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本年度自主评价时间安排如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截止日期前常年受理,四、有关政策红利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自取得当年全年有效,并通过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单个企业最高可申请贷款提升至3000万元)、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为入库企业提供科技金融精准对接服务,拟申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或登录链接地址填写并提交《科技企业投融资需求表》,五、组织实施广州市科技局会同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组成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评价工作机构日常服务窗口设在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广州)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3124076附件: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zip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21日(联系人:罗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