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省金牌旅游村、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工作,推动全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和最美乡愁旅游地的创建办法、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现将有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特此公示,地址:昆明市滇池路678号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电话:0871-64608397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8月29日附件:1.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办法、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2.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办法、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