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镇(街道)组织申报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拟在我区民安街道三明村、东简街道庵里村、硇洲镇谭北村、宋皇村、南港村、孟岗村等6个村实施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见附表),公示期自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便调查核实,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厦303室,附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表及绩效目标表序号项目名称实施内容资金(万元)绩效目标中央资金区级资金1民安街道三明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商铺物业3020完成下达的6个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数量,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明显增加,项目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有所增强,项目区农民满意度≥90%,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90%,2东简街道庵里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承包商铺出租30203硇洲镇谭北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4个项目村合资建设商铺物业30204硇洲镇宋皇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30205硇洲镇南港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30206硇洲镇孟岗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3020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