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同意将2014年7月至2021年3月工作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2021年8月录用为鲁班镇人民政府公务员(绵组通〔2021〕47号),拟同意将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工作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2021年8月录用为鲁班镇人民政府公务员(绵组通〔2021〕47号),拟同意将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工作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2021年8月录用为鲁班镇人民政府公务员(绵组通〔2021〕47号),拟同意将2019年2月至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和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工作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2021年8月录用为鲁班镇人民政府公务员(绵组通〔2021〕47号),2021年8月录用为鲁班镇人民政府公务员(绵组通〔2021〕47号),拟同意将2019年1月至2021年7月工作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2021年8月录用为观桥镇人民政府公务员(绵组通〔2021〕47号),原工作单位2018年6月至2019年8月工作期间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拟同意将2018年6月至2019年8月工作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原工作单位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工作期间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拟同意将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工作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