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71号)和《资兴市农业农村局资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资兴市汤溪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农业联〔2023〕9号)要求,汤溪镇人民政府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项目申报,经主体申报,汤溪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对主体申报的国家农业产业强镇2023年度实施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和集中遴选,对项目主体的投资预算进行了综合评判,经报市政府批准,现对汤溪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2023年度拟实施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欢迎在公示期内反映情况,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资兴市农业农村局0735-3322739附件:资兴市汤溪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2023年度拟实施项目情况表.xlsx资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