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东关街道苏家岗村范围内集体土地面积5.5625公顷作为我县商住等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结合康平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偿安置方案,一、征收范围征收范围涉及东关街道苏家岗村,二、土地现状东关街道苏家岗村5.5625公顷,三、征收目的为了推进康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特实施本次征收,四、补偿标准1、依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3]5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东关街道苏家岗村为1类区片,区片价格为4万元/亩,实际补偿标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4万元/亩,征地补偿总费用为333.7500万元(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2、青苗和地上物补偿标准青苗和地上物补偿按照康平县政府制定标准,五、安置方式拟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社保)安置,六、拟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七、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特此公告康平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