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饮南区兽医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项日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南政办〔2023〕21号)文件要求,现对钦南区1962年6月份以来从事防治员服务年限满1年以上的人员进行相关信息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止(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电话或者书信反映,监督电话:0777-2869607(钦南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邮箱地址:qnmy201909@126.com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梅园路风岭七巷63号公示单位: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附件:钦南区兽医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项目防治员服务年限认定名单(第1批)文件下载:附件:钦南区兽医社会化服务整县推进项目防治员服务年限认定名单(第1批)以此为准.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