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人社字〔2022〕278号文件精神: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赣州市新中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录的10名高校毕业生符合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现对拟拨付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3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797-8545872附:小微企业申报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招录高校毕业生姓名补贴金额(元)1赣州市新中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杨凯4682.4482赣州市新中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吴慧林4682.4483赣州市新中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小强780.4084赣州市新中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刘财锋780.4085赣州市新中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徐瑜蔚780.4086赣州市新中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周巧玲780.4087赣州市新中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田文丽780.4088赣州市新中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胡艳梅780.4089赣州市新中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赖思贤780.40810赣州市新中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李洪钰780.408上犹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