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白城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要求,白城市住建局《白城市市区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完成后,按照要求积极履行起草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程序,并于2023年8月15日在白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关于征求<白城市市区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函的公告》,公示期为30天,截止到公示期结束,我局未收到任何电话和回函等方式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二、专家论证工作执行情况我局通过采取专家论证会的方式,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围绕《办法》内容进行现场论证,在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专家围绕《办法》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风险进行了认真的论证,专家组对该《办法》整体结构、主要内容、文字表述等开展论证,结论明确并对专家论证意见予以充分认可,我局已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该《办法》予以修改、完善,我局已根据相关反馈意见对该《办法》予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