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88911848)(此件主动公开)三亚市天涯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代理服务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第二章会计账套核算管理第四条代理机构以联合社和合作社为会计主体设置账套,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联合社报账员收集合作社的报账资料后向代理机构报账,(三)代理机构会计工作职责代理机构会计负责接收并审核联合社报账员送达的原始凭证,2.联合社报账员将收到联合社(合作社)款项的原始凭据和银行回单等有关材料送代理机构会计进行核算(含土地承包合同、合作社收入明细表等原始凭证资料),联合社(合作社)报账员填制报账支出凭单,由联合社(合作社)内部具有支出审批权限的有关人员在审批权限内对报账支出凭单进行审核签字确认,联合社报账员将报账支出凭单报送给代理机构会计审核通过后则签字,联合社报账员将原始凭证移交代理机构时应加盖联合社报账印鉴,第二十三条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一般支出实行联合社(合作社)理事长“一支笔”分档审批制度,(一)自有资金财务支出审批权限1.村级联合社(合作社)三档审批制开支5000元以内,(三)其他资金1.村级联合社(合作社)审批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及提留款支出,第九章代理记账业务流程第二十六条代理机构对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社和合作社为会计主体分别设置账套,第三十三条代理机构会计主管和会计对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三十五条联合社和合作社报账员、代理机构主任和会计人员不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