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协议转让结果公示隆水交示(协)[2023]01号经隆德县水务局批准,隆德县好水乡红星村委会拟协议转让隆水交示(协)[2023]01号用水权于隆德县好水乡红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拟转让用水权基本信息1.交易价格:0.796元/立方米2.转让水量:3900立方米3.转让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4.交易总价:3104元5.水源类型:水库6.用水权交易范围:县域内7.用水权交易类型:农业内部二、公示期公示期2023年08月25至2023年8月31,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向隆德县水务局书面提出,提交材料如下: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3.水务局联系方式地址:隆德县三幼西南(六盘山大道北)联系人:李进学联系电话:13909546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