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1号)文件,下达我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15万元,经组织申报、现场考察、统筹安排,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2023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的通知》(闽农合函〔2023〕269号)及诏安县实际情况,通过公开公示,诏安县景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作为我县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确保及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并做好项目资金的专项管理,在项目完成后及时收集项目资料,整理归档申报验收,附件: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安排表诏安县财政局诏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