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全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三)审核推荐(10月20日前完成)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信息(登录账号由所属县区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将审核通过的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应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三)评审政策倾斜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安人社发〔2018〕5号)精神,按照《关于深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19〕27号)精神,(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转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且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中级职称申请转换程序、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与申报晋升中级职称一致,申请职称转换人员还须提供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人员调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印章),(三)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市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对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申请职称确认人员还须提供原任职资格批复文件、评审表、人员调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印章)(四)高校讲师系列职称评审(不含党校教师)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授予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的通知》(陕教〔2016〕282号),根据《安康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市人社局专技科:0915-3214916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29-85211087029-82210159附件:1.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doc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3.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docx4.空岗证明.doc5.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docx6.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docx7.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docx8.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doc9.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doc10.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doc11.新闻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doc12.2023年全市中级职称评审费收取信息统计表.xls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