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经园区自愿申请创建,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推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文审论证答辩和批准筹建,相关园区一年筹建期满,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专家组对各园区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拟命名“辽宁省轴承产业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等5家园区,命名示范区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公示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联系电话:024-96315-1-2511邮箱:ln_zlc@126.com通信地址: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706室)附件:拟命名“辽宁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名单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