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受补对象进行了初步审核,现依规定将拟补助对象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22日起至8月28日止,联系电话:6567131,附件:1.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金申报明细表(2021年度)2.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金申报明细表(2022年度)3.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明细表(2021年度)4.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明细表(2022年度)5.2021年福安市在册农村客运车辆座位数明细表6.2022年福安市在册农村客运车辆座位数明细表7.福安市2021年度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运营情况表8.福安市2022年度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运营情况表福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