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兴宁区创建优质农业品牌扶持奖励实施细则》,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2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兴宁区创建优质农业品牌扶持奖励实施细则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同一申报主体当年获得不同类别的认证或品牌认定的,当年经上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绿色食品,对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同一申报主体当年获得绿色食品认证2个或以上的,当年经上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农产品,对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同一申报主体当年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或以上的,对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同一申报主体当年获得圳品认证产品2个或以上的,同一申报主体当年获得“广西好嘢”农产品品牌2个或以上的,申报单位或组织应填写《兴宁区农业品牌扶持奖励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盖章电子扫描版),拨付奖励资金至奖励申报主体,附件:兴宁区农业品牌扶持奖励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