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的《四川省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支持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社会化服务,其中农业农村部门补助资金236万元,供销合作社补助资金65万元,三、申报条件(一)有服务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承担项目,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省级重点服务组织承担项目,承担2023年度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二)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五)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包括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数据、服务影像资料(照片或视频)等,有承接意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资料,区农业农村局和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经自主申报和乡镇(街道)推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承接主体与区农业农村局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签订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