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15:00-18:00)职责:统筹负责县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做好:一是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制度保障、管理机构建设,二是辖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质量、资金管理,三是向用水户提供符合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质及水量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制定水价、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做好水源保护及巡查,水质检测,附表:旺苍县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名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