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予以下达并要求如下:一、标准提出单位要尽快把计划落实到标准起草单位,一年之内未能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的,二、标准起草单位应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标准起草工作组要广泛搜集相关技术资料和国际国内标准,在此基础上拟定标准草案,三、标准的制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保证与现行推荐性标准协调一致,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内容的确定,要充分考虑标准实施的实际要求,随本计划下达的标准制修订专项经费,请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本计划的实施,制修订标准过程中,各标准提出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标准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及时开展标准宣贯和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