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承德高新区科技局、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21〕23号)文件精神,身体健康、作风踏实、热爱科技、勇于创新,无不良记录,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了解本地产业创新和企业发展等情况,2.科技特派员备案科技特派员由各县(市、区)、省级以上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组织推荐,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择优遴选备案,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科技特派员方可开展派驻服务,由县(市、区)、省级以上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组织备案,2.科技特派员工作室备案具备相应条件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填报《承德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室建设申请书》,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省级以上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备案,请于4月22日17点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