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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方案》的通知

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23-08-23
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8月16日2023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单户企业享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不超过2022年度地方经济贡献(奖励类项目不纳入),三、支持方向及标准2023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围绕智能制造、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外向型经济、提质增效、军民融合等方向予以扶持,支持标准:对已建设完成并通过2023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认定且未获得重庆市、万州区建设补助的项目给予认定奖励,重庆市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给予不超过80万元奖励,(3)两化融合奖励支持标准:对2022年12月31日前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企业(已获得区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资金支持的除外)奖励不超过20万元,1.研发机构建设奖励支持标准:对2022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支持标准:对2022年荣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国质量奖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对2022年荣获市长质量管理奖、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支持标准:对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2023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支持标准:对2022年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2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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