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将乐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激励措施(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经研究决定在继续执行《将乐县促进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条措施》(将政办〔2022〕8号)的基础上,一、鼓励文旅企业“引客入将”(一)支持旅行社做大增量在《将乐县促进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条措施》(将政办〔2022〕8号)中“(三)支持市场营销第一条”过夜住宿奖励基础上,〔责任单位:县文旅局、财政局、文旅康养集团、各A级旅游景区〕二、支持“+文旅”融合发展(一)对参加在我县举办的国家、省、市、县品牌体育赛事运动员及其直系亲属,一次性引进游客20人(含)以上的给予20元/人奖励,〔责任单位:县文旅局、财政局、文旅康养集团、将乐福旅公司〕三、支持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对我县县级以上研学基地:(一)引进县外来将开展研学活动,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县文旅局、财政局、教育局〕四、支持培育文旅新业态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一)对新建或改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单位当年度获得此项补助累计不超过1万元,被评为国家、省级、市级优秀文创产品、伴手礼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各乡(镇)人民政府〕九、支持职工疗休养产业发展(一)对新评定的省、市级职工疗休养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二)对复评考核通过的省、市级职工疗休养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按10元/人标准对旅行社(含营业部)给予奖励,单个旅行社(含营业部)累计奖励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