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漯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本次兑现申报的范围为2021年发放的科技创新券,已申请漯河市科技创新券且项目已经完成的,兑现申报项目发生费用的起始时间为科技创新券的发放时间(2021年9月14日),二、兑现领域(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研发费用,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产生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费用,(四)高校、科研院所、市级医院开展研发活动产生的合作研发、技术咨询服务费用、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费用、检验检测费用,三、申报所需材料申请单位填写《漯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书》,申报材料需按照申报兑现类别整理相关资料,申报兑现的科技创新券应在有效期内,(四)按照申报兑现类别划分的项目支出费用清单(要注明申报兑现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发票日期、发票金额、发票号码以及付款金额等内容)及拟兑现费用清单,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服务合同、检验检测合同或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等,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二)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漯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书》,(三)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