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补助实施细则》(丽文广旅体〔2021〕16号)的相关规定,经市区各民办博物馆自主申报,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审核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认为申报单位符合补助条件,现就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处反馈,联系人:方柔嘉,联系电话2090835,公示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5日,2022年度市区民办博物馆补助审核情况表单位名称补助金额(元)租馆补助开放补助陈展补助其他补助合计丽水市处州三宝博物馆2750005000001000006098.43881098.43丽水市海归外销瓷博物馆14090444430050000/635204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