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云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云南省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标准》、《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目标表》等,全县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活动,经有关机关、单位和企业申报,县水务、住建、机关事务、工信等部门技术评定、审核验收,现对评定得分90分以上的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45家机关(单位)、3家企业、2个居民小区创建节水型载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8月22日至8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县节水办(县水务局)反映,联系人:韩建建,联系电话:4211683,附件:2023年度县级节水型载体名单凤庆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凤庆县水务局代章)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