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第二类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根据《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扬州市疾控中心功能区分中心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使用、管理制度》,现就经开区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公告如下:一、遴选条件1、所有参与遴选的疫苗必须是《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中标产品》目录内产品,二、遴选品种省平台目录中,同一品种有2个及以上生产企业的疫苗参与遴选,仅有1个生产企业的疫苗直接入选,三、遴选办法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集团负责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2、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集团疫苗管理遴选小组结合疫苗产品、生产企业规模与知名度、疾病控制需要、疫苗市场供应和使用、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排序遴选,3、同一品种疫苗,四、提交材料1、生产企业简介,5、疫苗情况简介表(见附件1),6、安全廉洁承诺书(见附件2),五、有关要求1、参加遴选的单位需于9月1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材料送至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集团(不接受邮寄、快递),2、遴选结果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kfq.yangzhou.gov.cn/)网站公布,附件:1-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第二类疫苗)遴选公告附件(1).doc附件1疫苗情况简介表附件2安全廉洁承诺书附件3退货承诺书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集团2023年8月22日。